新型机车车辆进口事项编码:11100000717835929G1000165004004

我要收藏
  • 基本信息
  • 办理流程
  • 办理材料目录
  • 受理条件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主体 国家铁路局 行使层级 国家级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咨询方式 电话:51897999、51897678;国家铁路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nra.gov.cn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投诉:(010)51897648 电子邮件投诉:jgjw@nra.gov.cn 信函投诉: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院国家铁路局机关纪委 邮编:100891
办理时间 工作日8:00-11:30 14:00-17:00
办理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院国家铁路局行政许可室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办理流程

办理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材料填写样本来源渠道纸质材料材料必要性
5年来企业总结报告申请人自备1份必要
原许可条件变化情况的说明及证明材料申请人自备1份必要
进口技术总结报告申请人自备1份必要
进口产品制造企业基本情况报告申请人自备1份必要
进口产品制造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证明材料申请人自备1份必要
进口产品制造企业依据所在国法律法规注册登记的证明材料和取得相同或者相近产品设计制造资质的证明材料申请人自备1份必要
申请企业概况(包括企业主营业务、经营业绩、固定资产、人员情况、质量管理、与国内用户关系等方面)申请人自备1份必要
进口产品已有国内用户需求的证明材料申请人自备1份必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自备2份必要
国家铁路局行政许可申请书申请人自备2份必要

 

受理条件

属于国家铁路局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2号)第二十一条“设计、制造、维修或者进口新型铁路机车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分别向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领取型号合格证、制造许可证、维修许可证或者进口许可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