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事项编码:11100000717835929G1000165001000
我要收藏- 基本信息
- 办理流程
- 办理材料目录
- 受理条件
- 收费标准
- 设定依据
-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实施主体 | 国家铁路局 | 行使层级 | 国家级 |
承诺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否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咨询方式 | 电话:51897999、51897678;国家铁路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nra.gov.cn | ||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010)51897648 电子邮件投诉:jgjw@nra.gov.cn 信函投诉: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院国家铁路局机关纪委 邮编:100891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8:30-17:00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院国家铁路局行政许可室 |
办理流程
办理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材料填写样本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补办说明 | 无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新营业执照副本 | 无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合法的批准文件 | 有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变更事项说明 | 无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近5年产品主要运用情况 (含因产品质量造成责任事故的整改情况) 和许可条件变化情况 | 无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企业简介 (含企业资产、 股份构成、 资质情况、 生产经营基本状况、 产品主要运用业绩等内容) | 无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科研立项 (组织) 单位、 知识产权所属单位或相关主管部门技术评价合格的证明文件 | 无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拟生产的产品目录、 设计图纸目录、 工艺文件目录;所依据的国家、 行业、 企业标准目录 | 无 | 申请人自备 | 6份 | 必要 |
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 无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转、 产品运用质量符合安全要求、 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的声明材料。外委企业应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和能力;申请信号软件和系统集成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还应提交硬件生产企业名录材料。 | 无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专业技术人员明细表 | 有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专业生产设备明细表 | 有 | 申请人自备 | 0份 | 必要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无 | 申请人自备 | 2份 | 必要 |
国家铁路局行政许可申请书 | 有 | 申请人自备 | 2份 | 必要 |
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查表 | 有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受理条件
属于国家铁路局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收费标准
无
设定依据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二条:“生产铁路道岔及其转辙设备、铁路信号控制软件和控制设备、铁路通讯设备、铁路牵引供电设备的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审查批准”。
常见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