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家铁路局政务服务旗舰店
/col/col181/index.html
政策解读
/col/col183/index.html
首页
>
国家铁路局政务服务旗舰店
>
政策解读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规〔2025〕7号)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3-26 17:33
来源:国家铁路局
字号:[
大
中
小
]
视力保护:
为加强铁路安全管理,规范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工作,做好《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9号,以下简称《许可办法》)贯彻落实,国家铁路局颁布了新修订的《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规〔2025〕7号,以下简称《许可细则》),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为便于各有关部门、企业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是《许可细则》调整了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范围。统筹发展和安全,将城际及市域(郊)铁路、专用铁路及铁路专用线不跨线至国铁营业线作业的驾驶人员纳入许可范围实施分类差异化管理。
二是《许可细则》修订了驾驶资格人员申请的准驾类型及条件。将准驾类型由12种精简优化为7种,仅保留 J5类、J6类、J7类、J8类、J9类、 L2类、L3类,不再合并准驾类型,持有多个准驾类型的一并在驾驶证上分列显示,上述驾驶资格类型在城际及市域(郊)铁路、专用铁路及铁路专用线驾驶资格适用范围内时分别以“S”、“Z”脚注予以区分,并对城际及市域(郊)铁路、专用铁路及铁路专用线不跨线至国铁营业线作业的驾驶资格申请条件予以明确。
三是《许可细则》增加了铁路企业和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要求。明确国家铁路局对驾驶人员实施驾驶资格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等级评定制度,加强对驾驶人员资格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同时,铁路监管部门发现驾驶人员存在不得驾驶铁路机车车辆情形或者违反铁路驾驶作业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危及安全的行为,应当予以纠正,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督促驾驶人员予以整改。整改完成后,经地区监管局检查确认并符合要求的方可继续上岗作业。
四是《许可细则》完善了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内容。按照国务院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要求,完善了推进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资格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有关内容,结合具体工作实践优化了相关办理时限要求,增加了计算机考试工作要求,取消了驾驶人员执业时应当携带实体驾驶证的强制性要求等。
分享到:
【打印】
【关闭】